我会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疑难、复杂及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供科学、公正、严谨的鉴定意见,为国家司法建设和环境质量改善做出贡献。
公益诉讼接案及工作流程
一、电话咨询
接听咨询热线时,接听人员针对咨询人提出的问题或提供的线索应当认真做好记录,做出初步解答或处理意见。对于案情复杂的,邀请咨询人携带资料前来办公室面谈。
二、面谈预约在办公室面谈,了解案情,查看案件材料,预测案件发展结果以及风险规避的方法。收集不同的案件信息,提供相对应的咨询意见。
三、案件社会影响力及费用评估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根据污染损害的具体对象不同,主要涉及以下种类纠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土壤污染责任纠纷、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光污染责任纠纷,以及其他污染行为导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纠纷案件。
对污染案件进行分类,根据初步提供的证据和线索结合污染程度,分析对公共利益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费用,评估案件是否具有可诉性以及起诉的必要性,填写案件审批登记表:
四、审查、整理案件材料
针对准备提起诉讼的案件,可从以下方面准备:
1、了解和熟悉案情。
2、收集被告主体身份材料。
3、收集相关证据。
五、制定诉讼方案
收集整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和研究性文章,进行案情分析,确定初步的诉讼策略
六、疑难案件报请中心研讨
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承办人召集中心专家共同研讨,听取其它专家的建议,修正完善诉讼方案。
七、撰写诉讼文书
根据完善后的诉讼方案和证据,撰写方案、起诉状、答辩状等。证据整理收集
八、整理、调查、核实、筛选证据,确定证据目录,准备立案材料。
九、立案、缴费
前往法院立案,提交证据材料。法院审查立案材料之后,决定受理的,出具诉讼费缴费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十、参加开庭
出庭提交诉讼材料,阐述事实与理由,说服法院采纳观点和意见。开庭之后根据庭审情况,撰写案件代理意见,提交给法庭。
十一、参与调解
在法庭的组织下,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争取最大的利益和最快执行结果。
十二、庭后跟踪案件进展
不定期与主审法官沟通案件判决和调解进展,及时回应法官传递的对方当事人的调解信息,并内部沟通交流。
十三、法院裁判法院根据调解情况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和法律文书,综合判断,做出判决。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针对法院裁判文书,提出对判决的意见以及后续工作的建议。
十四、启动(介入)二审程序
根据案件审判结果,如果我方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的意见。二审程序类似于一审程序,相对简化些。
十五、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后,对二审判决提出执行意见或者再审意见。
十六、结案、执行
整理案卷材料,报中心结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