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推动经济与环境共赢、可持续发展

刘鸿志

刘鸿志
副会长兼秘书长
简介

刘鸿志,现任协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正高级工程师。是中国第一代环境科学大学生,中科院首批环境专业博士,长江商学院EMBA二期学员,发改委国合耶鲁全球领导力研究生,美国马里兰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先后在担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无锡市副市长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

研究领域与荣誉

成功主导化解了2007年太湖蓝藻危机。是河长制的创造者、组织者和实践者,是中国流域环境保护、生态补偿、许可证管理、环境责任制和审计、环境标准/基准管理理论与技术、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的发起人和顶层设计人和推动者之一,是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的组织者,是我国流域水污染防治纳入法治轨道、促进气候变化纳入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健康纳入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推进者,是河流生态补偿在江苏首要推行的设计者,是中国首个环境资源法庭落地的推进者,长期分管水污染防治、环境与健康、气候变化、清洁生产和环保标准制定工作。曾获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杰出青年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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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观点
出席活动